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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出炉 化工企业喜忧并存

2015-02-04 0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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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八次会议闭幕,会议以151条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从修正到修订,这部新《环境保护法》历经四次审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忧桑—罚款、搬迁、关停

    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其中,一则是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

    政策出炉后,已有部分企业尝到苦头,如,1月20日,重庆市永川区的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拒不改正,被按日累加计罚,共罚款110万;因原厂址存在土壤污染问题,永川区环保局要求其在2014年12月30日前治理达标。该公司治理工作较为缓慢,时至今日仍未达标。不过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并非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污染。区环保局方面表示,将继续严格监督该公司进行治理。

另外,1月27日,济南环保局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济南裕兴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标被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被罚,罚款金额达56万元;济南市环保局要求,裕兴化工除了缴纳罚款外,还必须在今年2月初建成投运锅炉脱硝设施,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期间,一旦发现超标排污,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前不久,济南盛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百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和山东融汇西区置业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因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已被济南市环保局在网上公开曝光,并依法移送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国内环保力度趋严的形势下,作为另一大污染高发区的化工行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保高压,除了遭到罚款外,行业中一些利润薄弱、环保成本高的企业,正面临搬迁甚至是关停的危局。

    某化工网站主编表示,如果按照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来考核,化工行业达标合格的企业不超过30%。在实际情况中,化工企业主要是工业“三废”的排放,但是对于化工企业的环保监测是很难的。大型企业的排放量比较大,容易被监测到,而且大企业也会有专门的净化车间。但是小企业往往是直接排放的,因为小企业的排放量比较小,所以小企业的“三废”排放常常是被忽视的。

为了应对环保监管重压,化工行业出现了“环保迁移”的现象。某化工网站主编介绍道,“我最近做了一些环保方面的调研,可以看到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各地对于环保问题已经给予了比较严厉的整治。对于一些环保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要么是关停要么就被迫转到环保压力相对不是那么大的地区。所以现在环保迁移是比较热的现象,并且出现了几个走势:一是南区北移,之前在江苏浙江的企业比较多,现在向北迁移;二是东区西移,华东地区的化工企业在西部建厂;三是高区低移,之前环保成本比较高的产品不做了,向环保压力小的产品转移。”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普遍认为,在新《环保法》运行之前,国家对化工行业的环保要求早已提高。卓创资讯化工行业分析师表示,“近一两年,从审批上就可以看出来监管更严了,国家对于一些高污染的项目已经不进行审批了。尤其是一些比较敏感的区域,控制已经比较明显了。一些大型化工企业之前已经持续在环保上增加投入。”齐翔腾达董秘周洪秀表示,随着生产规模的增加,公司对环保的投入也在一直增加。而且公司所有的项目都是“三同时”,即坚持环保设施和生产装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有欢喜——社会责任感油然而生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化工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化工企业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化工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较大的经济、财物损失和名誉影响。因此,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新环保政策出台的前后,不少化工企业纷纷行动起来,学习新环保法。

    在政策未出台前,部分化工企业要求全体员工提前学习新环保法,目的是让员工认真掌握政策知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循环保政策进行生产工作。如,先锋化工公司邀请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法律顾问、云南众衡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钱翔飞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培训。培训让大家更清楚地认识到公司的生产过程,不依法保护环境,不仅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更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新环保政策出台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限公司举办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讲座,讲座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一定要学习好、掌握好、传达好新《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做到知法、守法、不违法,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降低企业环境污染风险,实现达标排放做出自己的贡献。

 

资讯来源:烷基糖苷 供应商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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